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的“华宸信托·宸享1个月【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全部委托人/受益人已赎回所持有的全部信托份额。根据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信托计划的终止相关条款之规定,信托单位全部赎回,受托人有权终止信托计划。我司决定于2025年5月22日终止本信托计划。
特此公告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