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阿荣旗一中收费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时间:2018-07-23 字号:
尊敬的受益人:
        《华宸•阿荣旗一中收费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8年6月13日正常结束,信托本金及收益已全部按时收回并兑付。作为信托受托人,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等有关法规及该信托项目《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现就本资金信托项目清算如下。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2月13日
2、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10,00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 16个月期2,060万元;28个月期3,370万元;40个月期4,570万元。
4、委托人预计收益率:
        16个月期:100万≤认购规模<300万,预计收益率8.2%/年;300万≤认购规模,预计收益率8.7%/年;28个月期:100万≤认购规模<300万,预计收益率8.7%/年;300万≤认购规模,预计收益率9.3%/年;40个月期:100万≤认购规模<300万,预计收益率9.5%/年;300万≤认购规模,预计收益率10%/年。
5、收费收益权收益率:12.5%/年;
6、信托资金运用方式:收费收益权
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在信托计划成立前,受托人为本信托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信托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支行,账号为1524 3733 5968。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1、信托资金管理情况
        受托人与阿荣旗第一中学(简称:阿荣旗一中)签订了编号为HXXCJZH20140217号的《收费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信托资金用于受让阿荣旗一中享有的2014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间收费收益权;阿荣旗一中将收益权转让对价专项用于偿还“阿荣旗一中建设项目”施工方代垫工程款。
        本信托的信托收益来源于信托计划存续期间阿荣旗一中全部收费收入。信托计划存续期间,阿荣旗一中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向华宸信托支付收费收益权收益,受托人在收到该项投资收益后,扣除受托人报酬及信托财产管理费用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2、信托收益实现情况
        本项目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共实现信托收入32,435,962.36元。3、信托财产所承担的费用、税金情况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共计发生各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税金为7,772,208.17元。其中:信托手续费7,724,188.58元;律师费5,000.00元;资料印刷费6,026.00元;银行结算费1,727.76元;差旅费29,313.00元。
4、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在信托计划期内,向受益人累计分配信托收益24,663,754.19元。

四、信托财产清算
        2018年6月22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信托本金45,700,000.00元。2018年7月4日,公司注销信托专户。
        委托人、受益人在本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项解除,该信托项目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