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金山7号ST泰复股票收益权转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时间:2014-05-16 字号:
尊敬的受益人:
        《华宸•金山7号ST泰复股票收益权转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14年4月27日到期,股票收益权受让资金及收益已全部按时收回,并对全体受益人如期兑付信托本金和分配信托收益,该《信托计划》结束。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依据《 信托法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等有关法规及该信托项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现就本资金信托项目清算如下 。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 、信托资金规模:10,970万元
2 、信托资金用途:用于受让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500万股(原股票名称为ST泰复,后更名为山东地矿,股票代码000409)股票收益权
3 、信托计划类型:集合
4 、信托计划期限:2013年4月27日---2014年4月27日
5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受让股票收益权
6 、受托人: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7 、股票收益权受让年收益率为: 10.5% 。
8、信托资金年收益率分别为: 8%【100万元≤信托本金<300万元】、8.5%【300万元≤信托本金】
二、受托事项:
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10,970万元,委托受托人,由受托人受让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500万股股票收益权,该笔信托资金用于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莱州金海矿业有限公司拥有的山东省莱州市朱由西部海域金矿的勘探工程支出。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了《资金信托合同 》,委托人是信托受益人。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1 、信托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 信托计划 》和《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受让股票收益权的方式支付给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受托人与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签定了《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为:HXX4JZR2013112)、《股票收益权回购合同》(合同编号为:HXX4JHG2013113)。股票收益权受让资金于到期日一次性偿还 ,股票收益权收益按《合同》约定分次结算 。股票收益权年收益率为10.5%。还款资金来源为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收入。保证措施: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500万股股票为其按时支付股票收益权收益及回购股票收益权作质押。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为该《信托计划》开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 、信托收益实现情况
本项目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共实现信托收入11,552,151.90元 。
3 、信托财产所承担的费用、税金情况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共计发生各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税金为2,446,310.80元 。其中:信托手续费2,446,310.00元;银行结算费0.80元。
4、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在信托计划期内,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9,105,841.10元。其中:于2014年4月28日分配信托收益9,088,219.18元;于2014年5月7日分配信托收益17,621.92元。
四、信托财产清算
2014年4月28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信托本金 10, 970,000.00元。2014年5月6日,公司注销信托专户。
委托人、受益人在本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项解除,该信托项目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