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天玺一号私募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尊敬的受益人:
《华宸•天玺一号私募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10年12月15日到期,信托本金及信托收益已按时收回,并对全体受益人如期兑付信托本金和分配信托收益,该《信托计划》结束。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依据《 信托法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等有关法规及该信托项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现就本资金信托项目清算如下 。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 、信托资金规模:10,000万元
2 、信托资金用途:购买兴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九州天昱(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3 、信托计划类型:集合
4 、信托计划期限: 2008年1月30日—2010年12月15日
5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受让股权
6 、受托人: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7 、股权投资收益率:2008年度10%、2009、2010年度14.82%
8、信托资金年收益率:2008年度8.956%、2009年度13.82%、2010年度13.72%
二、受托事项:
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10,000万元,委托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股权受让方式运用于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了《资金信托合同 》,委托人是信托受益人。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1 、信托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 信托计划 》和《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受托人将信
托资金10,000万元以股权受让的方式支付给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受托人与兴泰投资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30日签定了《 股权转让合同》。兴泰投资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对转让股权进行回购,股权投资收益率2008年度为10%、2009、2010年度为14.82%。回购资金来源为兴泰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收入。担保措施:1、北京滕信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房产为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提供抵押担保;2、凡学兵先生为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为该《信托计划》开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 、信托收益实现情况
本项目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共实现信托收入33,649,837.72元 。其中:股权投资收益33,608,783.56元;信托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为41,054.16元。
3 、信托财产所承担的费用、税金情况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共计发生各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税金为3,127,766.37元 。其中:信托手续费2,979,059.50元;差旅费65,086.86元;律师、咨询费83,000.00元;银行结算费620.01元。
4、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在信托计划期内,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30,522,071.35元。其中:于2009年1月16日,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8,956,378.77元;于2010年2月9日,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9,000,000.00元;于2011年1月4日,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12,565,692.58元。
四、信托财产清算
经各方协议,该信托计划以股权和现金两种方式兑付信托本金并分配收益。2010年12月15日,该信托计划部分信托受益人(持有信托规模30,000,000.00元)以持有股权方式实现退出信托计划。公司于2011年1月4日前向部分信托受益人兑付信托本金 70,000,000.00元。2011年1月28日,公司注销信托专户。
委托人、受益人在本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项解除,该信托项目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