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名人国际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时间:2009-11-12 字号:

尊敬的委托人 、受益人:
      《波士名人国际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09年10月31日到期,信托本金及信托贷款利息已按时收回,并对全体受益人如期兑付信托本金和分配信托收益,该《信托计划》结束。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据《 信托法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等有关法规及该信托项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现就本资金信托项目清算如下 。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 、信托资金规模:6000万元
        2 、信托资金用途:用于波士名人国际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3 、信托计划类型:集合
        4 、信托计划期限: 2000万元,2006年10月31日—2008年10月31日
                                             4000万元,2006年10月31日—2009年10月31日
        5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贷款
        6 、受托人: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 、信托贷款利率:合同约定二年期、三年期均为9% ,二年期:第一次调整后为9.27%,第二次调整后为9.63%,第三次调整后为9.99% ,第四次调整后为10.17%,第五次调整后为10.44%,第六次调整后为10.62%;三年期:第一次调整后为9.27%,第二次调整后为9.72%,第三次调整后为9.99% ,第四次调整后为10.26%,第五次调整后为10.53%,第六次调整后为10.71%,第七次调整后为9%。
        8、信托资金年收益率:预计二年期5.8% 、三年期6.6%。二年期:第一次调整后为6.07%, 第二次调整后为6.43%,第三次调整后为6.7%,第四次调整后为6.97%,第五次调整后为7.24%,第六次调整后为7.42%;三年期:第一次调整后为6.87%, 第二次调整后为7.32%,第三次调整后为7.59%,第四次调整后为7.86%,第五次调整后为8.13%,第六次调整后为8.31%,第七次调整后为6.6%。


二、受托事项:
        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6,000万元,委托受托人,由受托人以信托贷款方式运用于波士名人国际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了《资金信托合同 》,委托人是信托受益人。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1 、信托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 信托计划 》和《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贷放给借款人内蒙古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波士名人国际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受托人与借款人于2006年 10月27日签定了《 信托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为:NXXTJXD2006101)。贷款期限为二年期、三年期。信托贷款本金于到期日一次性偿还 ,贷款利息按季结算。贷款年利率合同约定为9%,根据人民银行同期存贷款利率调整情况和有关信托文件规定,从 2007年3月18日、2007年5月19日、2007年7月21日、2007年8月22日、2007年9月15日、2007年12月21日起,贷款年利率二年期分次上调至9.27%、9.63%、9.9%、10.17%、10.44%、10.62%;三年期分次上调至9.27%、9.72%、9.99%、10.26%、10.53%、10.71%。三年期于2008年12月21日下调至9%。还款资金来源为波士名人国际项目的房屋销售款。贷款保证措施:一、由蔚然风先生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二、由内蒙古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波士名人国际项目地下2层以及地上1-6层裙楼部分、A座塔楼12-13层在建工程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呼国用(2006)00164号,分摊土地面积为4,846平方米,在建工程面积33,922平方米,评估值118,740,568.80元。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为该《信托计划》开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 、信托收益实现情况
        本项目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共实现信托收入16,077,882.44元 。
3 、信托财产所承担的费用、税金情况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共计发生各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税金为4,170,973.77元 。其中:信托手续费3,495,499.77元;发行管理费660,000.00元;印刷费7,204.00元;律师、咨询费4,000.00元;银行结算费及其它4,270.00元。
4、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在信托计划期内,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11,906,908.67元。其中:于2007年10月31日分配信托收益4,171,026.72元;于2008年10月31日分配信托收益4,934,434.40元;于2009年10月30日分配信托收益2,801,447.55元。
四、信托财产清算
        2008年10月31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信托本金 20,000,000.00元;2009年11月2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信托本金40,000,000.00元。2009年11月3日,公司注销信托专户。
        委托人、受益人在本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项解除,该信托项目终止 。